关于转发《关于推荐中国与乌克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2-28

沪科(2008)第0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和乌克兰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中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七届例会将于2008年4月在我国召开。届时,双方将商定2008-2009年度中乌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计划。

  请各单位认真准备,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网上通知《关于推荐中乌(克兰)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的有关内容,积极申请并按《通知》要求将项目中文申请书一式三份(中文)和一份外文(对方申报项目申请书)于2008年3月5日前送交我委。

  联系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际合作处 蒋宇铮

  联系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802办公室

  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23112507、63267373

  传真:63584450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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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