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上海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17

沪科(2008)第102号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经审定,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申报的“上海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奖”申报资料齐全,设奖名称、奖励对象、评审委员会等符合规定条件,经有关媒体公告,现准予登记。请接通知后,依法开展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及宣传报道活动。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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