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25

沪科院职改(2008)4号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关于200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本通知的规定,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

  本通知可在上海科学院网、上海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网、上海科技网和上海市人事局网上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会
2008年6月

  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经上海市人事局批准,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本市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生物与医药、材料与能源、光科技、管理科学、体育科学研究等6个专业学科的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微电子技术、网络、多媒体应用、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技术研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生物与医药专业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胚胎工程、新药创新、计划生育研究与开发和古生物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材料与能源专业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金属和合成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合成材料、材料测试评价共性技术研发以及能源研究与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光科技专业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光科技相关的涉及信息、生命健康,探测照明和能源,先进制造与分析测试、先进材料等领域研发与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管理科学专业学科---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情报与方法和情报手段现代化研究、知识产权研究、专利审查和专利代理研究,以及科技管理理论与应用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6.体育科学专业学科---本市从事运动医学、运动生物学、运动训练、运动心理、体育理论、体育技术实验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以上各专业学科研究工作符合本市规定申报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申报条件且在沪工作满一年以上),都可申报评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2.申报人具备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的专业,并在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3.学历和资历: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同时,申报人须在低一级任职资格岗位上工作满五年以上。转研究系列必须在研究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计算日期至2008年7月31日前。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除符合免试条件外,申报人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A级和职称计算机考试。

  5.继续教育:符合上海市人事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培训科目要求。

  6.不具备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所在单位和2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年申报人数的10%。

  ⑴获国家已授权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

  ⑵获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三等奖及以上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⑶主持或承担国家和上海市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本专业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和突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同行的认可;

  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或经市人才工作部门确认的领军人才培养对象;

  四、申报评审程序

  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实行个人申报、组织核实的办法。各单位人事部门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程序做好申报工作。

  1.通过上海市人事局二十一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直接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等,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以及获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后所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或成果转化效益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申报点。

  3.申报点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初审,汇总后送交高评委会,对申报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4.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在高评委会相应的专业学科组进行答辩,经学科组评议后提交高评委会评审。

  5.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上报市人事局,经市人事局公示、审核批复后,再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并对评审通过人员颁发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完成网上申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到申报点提交如下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2.工作业务小结(A4纸正反面打印,加盖单位审核公章)一份

  3.主送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和全文,加盖单位审核公章)一式二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聘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一式一份

  5.知识产权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一份

  6.考绩档案(蓝封面) 一份

  7.其它反映水平材料 一式一份

  8.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背面写上姓名、单位)二张

  9.研究员送审材料目录(打印件,粘贴在材料袋正面上)一份

  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还需提供: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人员专业论文评价表、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送审人员名册、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材料目录、现在职高级工程师、提高待遇高级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教授级)统计表、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人员考核推荐表、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申报综合材料。[高级工程师(教授级)具体要求]

  六、评审费用

  1.1000元人民币。

  2.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同交付。

  七、申报时间:

  截止至2008年7月31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八、申报地点:

  1.上海科学院职改办(钦州路100号1号楼5楼)

  联系电话:64829720  64703918-510

  联系人:王钱荣 金杨

  2.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

  联系电话:64031155-1031

  联系人:杨鑫

  3.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张江高科技园区蔡伦路780号4楼N座)

  联系电话:58957633  58559056-86  58559056-85

  联系人姓名:林晖 杨丹丹

  附:2008年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高评委会送审材料目录

  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评委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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