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21

沪科(2009)第00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8〕325号,下简称《通知》),本市中国科学院院士推荐、初选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院士标准、认真审议、严格把关,组织好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告市科委基础研究处。

  2、各单位报送院士候选人材料时,应正式行文。连同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打印并签名盖章的每一位候选人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的附件1、附件1—附件6、材料提供者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各一式2份,以及“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一并于2009年3月12日前统一报送我委。“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软件可在中国科学院学部网站院士增选栏目中下载。

  3、我委将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和初选程序的要求,成立遴选委员会,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遴选出本市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名单,经市政府审核后报送中国科学院。

  4、在院士候选人推荐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委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过浩敏、何晓君

  联系电话:23112526、63875151—665

  传真:23112489、33085464

  E-mail:hmguo@stcsm.gov.cn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814室(200002)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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