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09)第102号
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
根据“十一五”国家科技计划工作部署,为推进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现就2009年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2009年度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分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两类。
一、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
(一)指导思想
结合区县产业定位与资源优势,以高新技术和特色产业基地技术创新环境平台建设和创新服务为切入点,加快科技企业成长、优秀人才、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要素的汇聚,为区域特色产业和跨区域产业链建设作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产业化创新组织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改善抚育支撑环境和产业提升支撑环境,发展区域优势和行业特色,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环境建设项目。
(三)支持内容
1、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产业集群组织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2、纺织功能面料设计产业集群组织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3、精品钢深加工产业集群组织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4、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组织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四)申报条件
1、在本市注册,且经国家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上海市科委认定的科技园区、区县政府批准建设的特色产业集群的管理和运营机构(独立法人机构)可以申报环境建设项目。
2、申报单位具有完善的服务机制管理办法和管理规章;具有面对行业或产业明确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技能和富有效率的管理团队;已有较为成功的服务案例。
3、项目具有共享、公平、开放等公共特性,共享机制及服务模式合理可行,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群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促进作用,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4、市、区(县)按1:1比例共同资助环境建设项目,资助经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预算的30%。
5、项目进度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一)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1、支持原则
围绕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电子与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及应用、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以市场为导向,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实施紧密关联的产业化项目,推动上下游产业链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在行业中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重点支持内容
(1)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技术产品。
(2)高速铁路建设工程用高分子材料与涂料集成项目。
(3)500kV电力变压器等超高压输配电装备。
(4)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钻杆、钻具、油管、油气输送管道、防腐涂料上下游一体化项目。
(5)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电池配套材料。
(二)产业化一般项目
1、支持范围
(1)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
(2)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化为目标。
(3)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节能降耗环保。
(4)对区域经济发展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项目。
(5)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较好的筹资、信贷能力。
(2)项目技术产权明晰,技术水平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市场应用前景好。
(3)项目技术成熟,已达到中试水平或已进行成果登记。
(4)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产业化示范项目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产业化一般项目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5)产业化示范项目由市、区(县)按1:1比例共同资助,产业化一般项目由区县科委资助。
(6)项目进度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方式与申报材料
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注册在上海的法人机构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stcsm.sh.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在线填报并提交,打印书面可行性方案并附上有关项目附件材料,一式四份,报送到所属区县科委。区县科委负责对申请材料初审,对于推荐项目,出具资金匹配或出资证明,并报送项目汇总表。
申请截止日期:2009年4月30日。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stcsm.sh.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
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
“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书面资料送达地址:钦州路100号2号楼305室(邮编200235),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联系人:曹进新、徐毓华、秦永健
联系电话:54065187、23112488、23119309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
2、上海市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
3、2009年上海市火炬计划环境建设项目汇总表
4、2009年上海市火炬计划产业化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