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10

沪科(2009)第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带动技术转移机构整体服务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规划要求,今年将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为此,国家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099号,详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我委根据文件要求,组织本市有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并符合“通知”所列各项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正式提出申请的,请于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可登陆网站www.sgst.cn下载并填写打印)一式三份及其电子文件,报送至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市科委将组织评估,择优推荐。

  联系人:刘慧伟、陈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邮编:200235)

  联系电话:54065073、54065079

  电子邮箱:hwliu@sgst.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书

  2、申报书填写说明

  3、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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