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1

沪科(2009)第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支持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上海市申报国家《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备选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区县科委在“上海市科技特派员”项目遴选工作基础上,按《通知》对科技特派员有关要求推荐备选项目,并在“上海市科技特派员”推荐名单中予以标注;

  请在沪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积极应对,按推荐额度(见附件2)向市科委推荐备选项目。

  二、申报材料

  组织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特派员课题可行性方案》(见附件3),作为申报材料,我委将按科技部要求,评审后择优上报国家科技部。

  三、申报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09年6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老楼)1101室,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院士中心联系人:袁硕颀 63875151转664

  市科委联系人:李君彪 23112490、曹宏明 23112524、李力雄 23112503

  特此通知。

  附件: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特派员课题可行性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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