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5
沪科(2009)第256号
各区县科委、集团公司:
根据科技部《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国科高函(2009)25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拟在若干领域建设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发挥基地的聚集、辐射和带动作用。结合上海区域产业特点和优势,我委现向各区县科委和集团公司征集有关基地建设的申报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上报拟申报基地的初步方案,其中包括:基地名称、基地初步构架、基地内骨干企业等信息。
二、科技部“通知”及相关信息可参考下列链接:http://www.most.org.cn/tztg/200906/t20090603_71113.htm
联系人:上海市火炬中心 刘华珍、谢静娴
联系电话:54065169,54065173
E-mail:liuhz@innofund.sh.cn;xiejx@innofund.sh.cn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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