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创联办发〔2009〕005号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科技厅、上海市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长三角区域科技合作和联动发展,落实《长三角科技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根据《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09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等牵头组织实施的“世博科技行动计划”,现将组织参加11月在上海举办的“2009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工博会”)-世博科技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背景
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即将召开前夕,为充分宣传和展示国内外科技创新对世博会的支撑、服务作用以及对未来科技产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等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工博会”期间组织“世博科技专题展”。为充分展现长三角科技创新工作接轨世博会的成果和成效,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将根据本次“世博科技展”的组织要求和内容安排,推荐并征集优秀科技项目参展。该工作由上海市科委牵头,由苏、浙、皖三省科技厅全力配合。
二、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时间:2009年11月3日至7日(星期二至星期六)
地点: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W1号馆(上海市浦东新区龙阳路2345号)
规模:主馆总面积11500M2
三、展示主题和内容
(1)展览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科技让世博更精彩”
(2)主要内容:围绕科技、城市、生活三大要素,针对世博会的科技需求,集中展示科技创新在建设、能源、环境、运营、展示及安全等六大领域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科技攻关项目。展览拟分为总况展区、世博绿色能源与节能减排展区、世博规划与工程建设展区、环境改善与生态综合治理展区、世博信息与服务展区、世博安全健康展区、未来城市发展展区等七个部分。
四、组织形式和要求
(1)本届工博会不再集中设立长三角及各省市地区展区,所推荐项目经专家组筛选审定后,根据所属领域分别规入相应展区,展览的其他具体事宜将另行书面通知。
(2)为确保组展工作的顺利实施,请苏、浙、皖、沪三省一市科技厅(委)分别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具体负责人和联络员。
(3)整个展区将进行总体策划和统一设计布展。为提升展示效果,推选展项应尽量运用实物、模型或多媒体手段加以演示。
(4)请于附件指定日期前,将参展项目信息表及相关附件素材以电子格式反馈至展览工作小组。
五、费用安排
(1)展览场地费用和整体布展搭建费用由国家科技部和上海市科委统一承担。
(2)展品(如实物、模型、多媒体素材、宣传资料等)制作费、设备和设施(播放设备、网络、电话、特殊用电、水、气等)租赁费以及运输费等由参展单位自理
(3)参展人员的差旅费和展览期间的食宿费自理,上海方面将全力配合做好会务接待工作。
六、联系方式
朱旻 021-54065148 13601633028
Email:zm@stcec.com
祁凌云 021-65979521 13816674857
附件:
1、关于“世博科技展览”的工作方案
2、筹展小组成员信息表
3、推荐项目信息表
二○○九年八月四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