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上海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程,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今年5月上海召开了全市性的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大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简称“32”条),明确了设立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市九大重点产业发展领域。近期《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颁布。为了帮助企业全面了解该项资金的设立、申报和支持范围,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和市科委的支持下,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将举办“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宣讲会”,免费为广大科技企业解读政策并免费发送有关政策文本。
宣讲会主要内容:市发改委解读“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及企业申报中需注意的问题;市经信委介绍对⑴新能源、⑵民用航空、⑶先进重大装备、⑷电子信息制造、⑸新能源汽车、⑹海洋工程装备、⑺新材料、⑻软件和信息服务八大领域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及企业申报中需注意的问题;市科委介绍对生物医药领域中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报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及企业申报中需注意的问题。
欢迎广大科技企业踊跃参加。
时间:2009年9月22日(星期二)下午2:00
地址:上海科学会堂(南昌路59号,思南路口)三楼报告厅
因会场座位有限,请提前报名并在2009年9月18日前将回执传真到53088363、53088607。咨询电话:53080900-549任小姐;53080900-192徐先生。
附:回执下载
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2009.9.10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