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0年度上海市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25
各区(县)科委:
为落实上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就业和农民增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面向郊区县组织实施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农业星火项目”)。为切实组织好2010年度农业星火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郊区县科委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区县2010年度农业星火项目的组织、初审、推荐等工作。区县科委要结合本区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农业科技工作的实际,严格把关,确保推荐项目质量。
2、农业星火项目的承担单位原则上是区(县)、镇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新型合作组织等。各区县科委推荐的农业星火项目不超过5项,市科委将在各区县科委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3、各区县科委请于2009年10月23日前将项目推荐函以及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上海市生物医药和农业领域项目管理中心(申报所需材料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10年度上海市农业星火富民科技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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