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上海市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22

沪科(2009)第562号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实施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9〕661号)(以下简称“661号文”)文件精神,市科委将组织实施上海市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2009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和专项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

  根据科技部关于科技统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将对照实行由发展计划处统一归口管理,各相关处室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制度。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调查内容包括: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

  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

  二、综合统计年报。

  (一)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调查与跟踪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2、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4、火炬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5、星火计划执行情况调查;

  6、国家973、863、科技支撑项目跟踪调查。

  三、专项科技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科技成果登记与成果统计;

  2、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3、民营科技企业统计调查;

  4、科技咨询业统计;

  5、科普工作统计调查;

  6、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

  7、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调查;

  8、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

  9、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

  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是经国务院批准进行的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单位在组织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查过程中,除了做好常规的统计布置和培训外,还要重点对有关R&D清查的内容进行认真组织培训,并在数据审核与验收方面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区、县科委及有关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上海市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方案(见附件)和统一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第二次全国R&D资源调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上海市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方案(以上附件请于科技网stcsm.sh.gov.cn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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