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学技术部关于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1-04

沪科〔2009〕第58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根据科技部《关于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670号)和《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国科发农〔2009〕671号),转发涉及我市的内容如下:

  1.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杨浦区、长宁区、闸北区、静安区、青浦区、卢湾区、普陀区、松江区、宝山区、虹口区、黄浦区、奉贤区通过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

  2.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杨浦区、长宁区、闸北区、静安区被确定为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

  3.上海市科委被确定为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优秀组织单位;

  4.浦东新区吴信宝、刘正义、林本初,徐汇区茅明贵、陈寅、吕晓慧,闵行区孙潮、蔡小庆、孙金康,杨浦区陈安杰、唐海东、程国光,长宁区薛潮、卞百平、龚明,闸北区方惠萍、周平、胡建民,静安区龚德庆、张仁良、严俊瑛被授予2007-2008年度全国县(市)科技进步工作先进个人。

  希望各区县在认真总结本次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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