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29

沪科〔2010〕134号

市咨询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政社分开的总体要求,我委将在减少对于行业协会运作直接干预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行业协会行为的事后监督,以支持行业协会自主办会,更好地履行服务、自律、代表、协调职能。根据以上原则,经研究决定,我委不再介入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审工作,并废止《上海市信誉咨询企业(机构)评审实施办法》〔沪科(95)第098号文〕。请市咨询协会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以协会的名义制订有关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并且今后不再以市科委的名义公布评审结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