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14

沪科〔2010〕1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10〕114号)和市科委《关于实施上海市科技系统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和2009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沪科〔2009〕第562号)要求,为对2009年上海科普资源状况和科普工作运行情况作全面调查,从而为科普政策的制定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为此,我委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上海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科技部关于科普统计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实际工作需要,科普年度统计工作由市科委科普工作处统一归口管理,上海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并委托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具体实施。

  2、市级委办局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科普统计调查。各区、县科普统计工作由区、县科委(协)负责,区、县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助共同实施。

  3、各单位根据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和《2009年度上海市科普工作统计实施要求》(具体见附件1),如实填报《科普工作调查表》,并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落实专人督促检查,以保证2009年度科普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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