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市科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控股企业)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1

   沪科〔2011〕1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等文件精神,日前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召开了2011年度上海市“市级预算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动员大会,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等有关领导进行了工作部署,市小金办就有关政策、实施意见、处罚办法和时间要求进行了培训。根据市“小金库”治理办(以下简称市治理办)“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市科技实际,就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上海市有关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市科技党委、市科委、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科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是“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要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
  
  二、动员部署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市科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市科技“小金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组织市科技机关和事业单位召开市科技“小金库”专项治理动员工作布置和培训会议, 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参加会议,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履行治理“小金库”的工作职责。
  
  三、时间步骤
  
  在科技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工作,从5月上旬起至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等5个阶段。
  
  1、全面复查(截至2011年5月30日)。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科技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组织复查。按照2009年《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纪〔2009〕59号)、2010年《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纪〔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在本市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纪〔2010〕101号)等文件确定的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全面复查,“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的覆盖面达到100%,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
  
  复查重点: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附件10),签立承诺书(附件11),明确责任追究,接受群众监督。5月20日前,要求各单位填报《“小金库”全面复查报告表》(附件1)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公示和承诺书报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5月30日前,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报表和总结,汇总填列《“小金库”全面复查统计表》(附件2) 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小金库”治理办。
  
  2、督导抽查(截至2011年7月30日)。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根据复查情况制定督导抽查工作方案,于2011年6月10日前向市治理办报送督导抽查名单统计表 (附件8)。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重点单位进行督导抽查。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督导抽查重点是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单位。
  
  2011年7月30日前,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完成《“小金库”督导抽查统计表》(附件3)、《“小金库”问题举报核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督导抽查工作总结报送市治理办。
  
  3、整改落实(截止2011年8月30日)。按照“宽严相济,依法、依纪、依规分别审核处理”的原则,科技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按照相关《处罚意见》执行,对重点抽查中发现的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重大案件,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存在“走过场”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推倒重来。各单位将《“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5),于2011年8月20日前报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审核汇总并填报《“小金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和整改报告于2011年8月30日前报市治理办。
  
  4、机制建设(截止2011年11月底)。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和体制建设入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各单位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书面材料报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2011年11月30日前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将汇总整理《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统计表》(附件6)和总结报告报市治理办。
  
  5、总结验收(截止2011年12月)。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负责做好“小金库”治理复查工作总结、评价和验收,汇总成效、梳理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制度。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复查工作情况总结(包括上述四个阶段工作情况)以及需要调整或补充的相关报表数据等报市治理办。
  
  四、其他方面
  
  1、社会团体和控股企业各阶段报表和总结报送到相关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负责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工作;科技机关和事业单位将各阶段报表和总结报送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
  
  2、在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涉及到的“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公示”、“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承诺”和各阶段相关的报表,从科技网站下载,网址:stcsm.sh.gov.cn。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将“公示”、“承诺”、各阶段相关的报表和总结各一份,加盖公章,报市科技“小金库”治理办,并传送相关电子文档。
  
  邮箱地址:jinsf@stcsm.gov.cnwangxx@stcsm.gov.cn
  
  联系人:市科委条财处 金顺发 王笑肖
  
  联系电话:23112493、23112504
  
  特此通知。
  
  附:1、本通知中相关附件点此下载

            2、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治金组[2011]1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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