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沪人[2007]105号、沪人[2008]38号)的精神,本市从2007年开始,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广泛开展了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并收到了很好的培训效果。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上海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作为一个培训点,负责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 凡申报评定上海市工程、卫生、自然科学、农业等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 培训教材
  
  国家人事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编写的《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三、 培训安排
  
  2011年3月-10月滚动开班
  
  1、 最近培训时间:
  
  2011年8月3日(周三)9:30-15:30
  
  2、 培训地点: 钦州路100号1号楼5F
  
  3、培训费用:
  
  1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午餐费另收10元/人
  
  4、培训证书:
  
  经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合格证书,证书发放的时间一般为培训结束后30天左右。
  
  四、 报名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
  
  五、 报名方式
  
  1、 登陆上海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2、 请正楷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64704007。
  
  六、 付款方式
  
  现场缴费
  
  七、 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沈老师、孙老师
  
  2、电    话:64703918*827、817
  
  3、传    真:64704007
  
  4、E-mail: siptc@siptc.com
  
  附件: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报名回执

  上海知识产权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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