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08
沪科〔2011〕260号
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实施细则》,2011年我委将组织对已经验收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信息和制造领域)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委托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负责开展2011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信息和制造领域)的评估工作。
2、2011年度需参加评估的上海市重点实验室有28个,其中信息领域有12个,制造领域有16个(见附件)。
请你们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好相关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做好评估工作。有关工作情况进展及时报告我委。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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