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27条“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鼓励创办从事技术评估、技术经纪等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的精神,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加强技术经纪人的培育,完善政府购买科技中介服务的政策,促进技术经纪人队伍发展”的要求,依据《上海市经纪人条例》,2012年上半年度上海市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拟定于6月16日举行。申请参加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认知本人的学习和专业能力,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具有高等专科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三、考试科目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2门,考前将统一对考生进行培训。
四、考试及培训时间
1、培训时间:5月25、26,6月1、2日 (4个全天,9:00-16:00)
2、考试时间:6月16日
3、培训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多功能厅
五、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市经纪人考核合格证明》,注册后获得经纪人执业资格。具有执业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可享受市科委和市财政局有关奖励政策。
六、关于考评政策
依据有关规定,对高学历人员、经纪行业资深人员等实行考评制度,参加考评者不需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评:
1、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2、已在上海市内注册,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3、年满50周岁,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的;
4、获得过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的。
参加考评者,除提供一般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
1、博士、副高以上职称者、金桥奖获得者,提供相应学位、职称、获奖证书;
2、符合企业负责人条件的,提供企业法人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盖公章);
3、符合年龄及工作年限条件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盖公章);
七、收费标准
800元/人(包括报名费、考试或考评费、教材费、培训费等)
八、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填写好报名申请表,带齐本人材料至报名点现场报名。
(注:考试考生填写表一(考核表);考评考生填写表二(考评表),表格可以从网站下载,也可在报名点领取)
2、报名时间:3月1日-5月15日(9:00-11:00;13:00-17:00 休息日除外)
3、报名地点: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6、807室 考试办公室
4、交通路线:48、76、224、732、808、909等以及3、4、9号线宜山路站
5、咨询电话:54247826 64812992
附件:
1、表一(考核表)
2、表二(考评表)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上海市技术经纪促进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