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2〕256号
各区(县)科委、各科技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加强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管理,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等三部门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l0〕15号)的有关精神,市科委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参加2011年度国家火炬统计的孵化器
二、评估内容:2011年度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的情况
三、申请程序:符合上述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填写《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打印一式七份送交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到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四、有关要求:
1、2012年8月19日24:00前,相关孵化器将在孵企业的信息录入至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
2、2012年8月2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创业中心交流合作部(钦州路100号l号楼401室)。
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内容要与电子文档内容相一致。
联系人:市科技创业中心 王书立 64518554
Email:wang_shl@tic.stn.sh.cn
市科委高新处 徐毓华 23112488
特此通知。
附件:
1、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和补贴申请表
2、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分数参考表
3、上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孵化服务评估分数参考表(新认定)
4、参加2012年孵化服务评估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