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13〕107号
各区县政府: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393号〕精神,本市将在科技部统一指导下开展2013年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2013年本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要把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推动区县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健全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工作结合起来,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总结2011-2012两年区县科技进步工作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提出下一步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努力开创区县科技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实施
本次考核工作由市科委负责协调部署,成立“2013年上海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2013年上海市区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专家组”。科技进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专家组负责对各区县的申报材料和指标数据进行把关审核,对不详、不实或虚假的材料和数据提出质询。
三、考核范围
按行政区划,本市17个区县全部参加考核。
四、考核材料
《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手册》和《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计分手册和报表》(请见附件1)是本次考核的指导材料,所有考核指标通过考核信息系统软件填报,填报完毕通过系统生成导入文档及书面《科技进步考核表》。
五、进度安排:
1、4月23日:工作部署及培训;
2、4月24日-6月28日:区县准备相关材料,填报表格;
3、7月1日-22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赴区县审查材料,考核;
4、7月24日左右,召开区县科技进步工作报告会;
5、8月5日前,按要求向科技部报送科技进步考核材料。
请各区县科委收到通知后,及时向区县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在区县党委、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协调区县各部门共同做好本次考核工作。各区县要以考核为契机,积极梳理近年来科技工作中的经验和成效,认真检查和弥补科技工作中的疏漏与不足,及时加以纠正,进一步推动各区县的科技进步工作。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市科委体制改革与法规处:赵福祥,陈丽君
电话:021-23119271,021-23112509
邮箱:zfx@stcsm.gov.cn lijun@stcsm.gov.cn
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5室(邮编:200003)
七、其他
请同时填报《区县创新指数评价指标相关数据》(详见附件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