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4

沪科〔2015〕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DB 31/T 545—2011),我委编制完成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