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14
沪科〔2015〕4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DB 31/T 545—2011),我委编制完成了《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2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先进示范区的初审办事指南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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