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4年度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5

各区县科委、税务局、有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合 [2014]23号)的有关要求,2014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于4月17日起全面启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2014年已认定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报送方式
  
  登录上海科技网—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事项栏目—点击“在线受理”,选择“年度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年度数据报送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网上填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在线打印网上填报表格。《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连同2014年财务报表一式二份于6月5日前报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各税务机关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三、业务咨询电话
  
  市认定办   夏  洁:53080900-303
  
  吴蓓蕾:53080900-306
  
  顾维民:53080900-305
  
  市税务局     李亚琴:54679568-66123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64680066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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