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火炬产业基地建设20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0

沪科〔2015〕402号


各有关区县科委,火炬产业基地: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回顾和总结火炬产业基地20年来的发展历程与宝贵经验,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国家火炬产业基地20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函〔2015〕4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报送火炬产业基地工作总结
  
  请各基地按照国家火炬产业基地总结编写提纲要求,认真完成本基地建设以来的总结报告,填写火炬产业基地工作调查表以及所在地政府相关配套及扶持政策汇总表,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盖章后,于7月31日前报送电子版及纸质文件到市科技创业中心。
  
  二、开展火炬产业基地建设征文
  
  请有关区县科委按照通知中有关论文征集的要求,组织各基地撰写宣传文稿以及论文文稿,于8月20日前报送征文文稿电子版到市科技创业中心。
  
  材料报送地址:
  
  市科技创业中心(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联系人:
  
  市科委高新处    李言旭   23112491
  
  市科技创业中心  吴身国   64839009-17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火炬产业基地20周年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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