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期上海市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20

沪科〔2015〕482号


各区县科委(协)、各社区创新屋: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科委、市文明办、市文广局等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二五”期间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置社区创新屋的通知》精神,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区“创新屋”能力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市科委决定今年继续面向全市已建和在建社区“创新屋”,举办第三期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
  
  二、课程目标
  
  培训班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培训,使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能熟练掌握创新方法和金工设备安全操作技能,为社区居民和学生在社区“创新屋”的活动和制作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培训内容与课时
  
  见附件1。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5年11月16日-12月4日
  
  培训地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实验实训中心(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培训方式:住宿培训(周一-周五全天),共15天。
  
  五、培训费用
  
  3800元/人(15天,含食宿、教材、器件、耗材、实训保险、考试及证书等费用),其中:市科委补贴1800元/人。
  
  六、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可获得“上海市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课程培训”结业证书,并颁发社区创新屋指导老师证。
  
  七、报名方式
  
  请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5年10月28日前邮寄(或传真、电邮)至虹桥路2216号206室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办公室。
  
  地址:虹桥路2216号206室    邮编:200336
  
  传真:021-62621485
  
  联 系 人:王  约、沈国雄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培训内容与课时
  
  2.上海市社区“创新屋”指导教师培训报名表
  
   以上附件点此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