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2016)
发布日期:2016-03-30

  根据《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合 [2014]23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年度数据报送工作于4月1日起全面启动,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企业范围
  
  2015年已认定的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报送方式
  
  登录上海科技网—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事项栏目,选择“年度数据报送”入口,进行年度数据报送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15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在线打印网上填报表格。《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连同2015年财务报表一式二份于5月30日前报送到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各税务机关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税务局所得税处。
  
  三、业务咨询电话
  
  市认定办:
  
  江  淼:53080900-303
  
  吴蓓蕾:53080900-306
  
  薛博仁:53080900-133  23119321
  
  顾维民:53080900-305
  
  市税务局    李亚琴:54679568-66123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8008205114
  
  特此通知。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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