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8
沪科〔2016〕354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要求,更好发挥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导向作用,不断优化提升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的科技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沪科〔2015〕177号),我委计划9月启动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承担。
2、参加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评估的实验室共46家(详见附件)。
请按照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科技项目(评估)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实验室做好参评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度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生物医药领域)评估清单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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