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6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
沪科〔2017〕1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鼓励和支持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根据《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沪府办发〔2013〕15号),我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工作,按照《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评估与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沪科〔2014〕408号)对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评估。经审定,对“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等72家服务单位和25名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奖励经费1448.38万元。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做好奖励资金的实施与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6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奖励清单
2.2016年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先进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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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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