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12

沪科〔2017〕379号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为做好上海市2017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审并推荐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区内凡符合《通知》要求标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自主申报。
  
  二、各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须于10月26日前,在“上海市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完成网上材料上传,并将纸质材料、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三、申报具体要求及下载表格请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查阅下载。
  
  四、市科委将按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和《通知》相关要求,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联 系 人:王书立
  
  电    话:64518554
  
  电子邮箱:wang_shl@shtic.om
  
  办公地址:钦州路100号1号楼401室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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