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8
沪科〔2019〕99号
各区科委: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87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继续负责本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工作、政策宣传、形式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市科委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公示、公告。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拟分七批次公示,分别为:4月5日、5月6日、6月6日、7月5日、8月6日、9月6日、10月10日。各评价工作机构应于各批次截止日期前,将审查通过的企业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上提交。
三、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要求,市科委组建各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见附件1),确保管理服务规范。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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