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8

沪科〔2020〕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DB 31/T 545-2011),我委制定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办事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20年6月15日起施行。原《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BSZN-0161-2013/00)与《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BSZN-0162-2013/00)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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