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实施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赛暨第四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3

沪科〔2021〕3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探索以需求引导创新、促进成果转化的新机制,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赛暨第四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的通知》(沪科合〔2021〕9号)要求(详见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围绕做好本区域内赛事组织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宗旨

  

  第六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赛暨第四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以下简称“挑战赛”)引导长三角企业开放式创新,释放创新需求,通过“揭榜比拼”模式,促成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精准对接,促进产学研合作、大中小企业融通,实现技术市场要素的跨区域快速流动与高效配置,推动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发展,助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鼓励本市大中型企业运用开放式创新模式,释放企业创新需求,通过向外部“张榜”方式,寻求解决方案;并向匹配性高的解决方案开放资源、应用场景,解决需求难题、加速研发。

  

  鼓励本市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积极“揭榜”,提供创新性的解决方案,解决长三角企业的创新需求。

  

  鼓励本市中小微企业积极“揭榜”,提供适用性、创新性的解决方案,更好的接入大企业产业生态。

  

  鼓励本市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参与,帮助需求方精准挖掘需求、寻找解决方案、促成对接。

  

  二、组织保障

  

  在科技部指导以及三省一市科技主管部门联动下,市科委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实施,闵行区作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区科技主管部门围绕区域特色产业、优势企业,组织专场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作用,共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三、参赛须知

  

  1. 活动内容。主要分为四类专场赛:大企业开放式创新专场、特色行业专场、长三角特色区域专场、海外创新专场。

  

  2. 实施流程。挑战赛主要包括:需求张榜、揭榜比拼、供需对接三个环节。

  

  “创新需求提供方”在线提出需求,挑战赛平台对需求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后予以发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针对需求在线提出解决方案;有多个解决方案的,承办单位或专场承办机构可通过方案“比拼”等方式确定最优解决方案。本市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对需求提出和解决全程提供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

  

  2021年第四季度组织上海地区现场赛,遴选有代表性领域,现场比拼解决方案和开展供需对接。

  

  3. 政策引导。对企业利用创新性强,尤其是原创性、颠覆性或行业共性的解决方案解决创新需求的,择优对接次年度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政策计划。对本市企业的需求在长三角跨区域解决的,择优对接次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计划,具体支持方式以指南发布为准。

  

  4. 奖励激励。设置挑战赛奖项。其中,解决方案奖包括最佳解决方案奖、最具创新奖、最具推广价值奖,奖金总额50万。技术经理人匠心奖以积分累计方式,技术经理人每促成一项企业需求成功对接,系统将按规则分配至技术经理人和技术经理人所在服务机构,年底按积分排序对技术经理人兑换奖金,奖金总额50万。另设:最佳服务机构奖3家、最佳开放式创新企业奖3家、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创新奖3家、优秀组织奖3-5家。

  

  5. 有关服务。为保障挑战赛高效实施,创新挑战赛平台依托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协同平台,链接长三角四地技术市场,提供需求发布、成果搜索、成果粗匹配、成果粗评估、活动组织、翻译、场地使用等公益性基础服务。平台推出小程序“创新挑战赛”,用户可在移动端实时查看、发布最新需求及关注动态。上海技术交易所为挑战赛供需双方提供交易鉴证等服务。

  

  四、其他事项

  

  1. 做好动员组织工作。各单位、相关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动员和组织行业内或区域内科技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参与。

  

  2. 确保需求有效、服务精准。“创新需求提供方”应确保需求的有效性、真实性。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不得利用挑战赛平台开展与挑战赛无关的业务。

  

  3. 平台地址:http://techt.netc-bic.com/

     微信小程序:“创新挑战赛”

  

  4. 联系方式:谢一诺、杭天宇、梁  冰

                    021-35366202、021-2311258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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