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沪科〔2021〕40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实验动物设施规范运行,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的要求,市科委将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浦东新区区域内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年检工作,由浦东新区科经委实施。

  

  二、年检时间与方式

  

  1.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登陆上海市“一网通办”网址(https://kjgl.stcsm.sh.gov.cn)进行年检申报。

  

  2.12月1日至12月21日,递交“2021年度设施运行报告”和“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运行报告”请用A4纸正反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年检合格,将在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并返还申请人。

  

  3.2022年1月,公布年检结果。

  

  三、“2021年度设施运行报告”撰写要求

  

  1.数据统计周期:

  

  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数据以及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

  

  2.总结报告内容要求:

  

  (1)总结实验动物机构年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2)实验动物设施运行情况:具体说明设施环境参数、实验动物质量、设施生物安全防控、人兽共患病等情况。

  

  (3)实验动物资源情况:统计现有疾病动物模型的品种、品系和保存情况;统计生产或使用实验动物的主要品种、数量等情况;统计进出口实验动物的品种、品系和数量等情况。

  

  (4)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工作分工、伦理审查方式和伦理审查判定原则;评价设施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对修订条款进行具体说明;机构工作人员有调整的,需对新进人员实验动物专业技能情况做出说明。

  

  (5)设施设备情况:自我评估设施、设备性能状态,设施废气、废水排放质量控制情况,设施内部各类仪器设备名称、型号以及相关计量器具年度维保、校准情况。

  

  (6)实验动物保障情况:实验动物饲料、饮水、福利用品、笼器具等保障情况。

  

  (7)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方案。

  

  四、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年检申报内容,不得虚报和隐瞒。

  

  2.未按时完成网上与纸质材料递交的单位,均做未通过年检处理。

  

  五、年检材料递交地址与联系方式(可快递)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1211室

  

  联系人:赵  勇

  

  联系电话:50339079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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