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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域政策服务
发布日期:2020-11-26

一、徐汇区科技创新券服务

申请条件

科技创新服务券支持范围包括人工智能服务、云服务、公共实验室服务、检验检测、专利转化、研发服务、技术转移、科技金融、法律服务、人才服务、财务管理等十一类领域,具体服务事项以徐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www.xuhui.gov.cn/kjcx/)(以下简称“平台”)公布为准,并动态更新。

1.申请主体是注册地及税管地在徐汇区的科技企业、创业团队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

2.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注册在本区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3)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信用记录良好。

支持方式

对符合当年度服务事项清单的专业服务及实际发生的服务金额予以确认,经认定,按核定服务金额的50%兑现科技创新服务券补贴。 每家企业或其他各类创新主体每年使用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额度不超过30万元,每个团队每年使用科技创新服务券的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创新类企业在特定领域(人工智能服务、云服务和公共实验室服务),经综合评价,可享受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科技创新服务券补贴。 企业或团队购买专业服务所需经费已获得市级、区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的,不得使用科技创新服务券支付该项服务。

受理部门

徐汇区科委

受理时间

平台常年受理兑现补贴申请,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资金。

办理流程

1.注册申领

申请主体在平台上注册后可申领科技创新服务券,区科委核实后确定其当年度可申领的科技创新服务券限额,形成与该申请主体绑定的记账式账户,自然年度内有效。

2.使用兑现

申请主体在平台上选择需要的科技创新服务产品,服务行为完成并支付费用后,根据平台提示提交相关材料。由申请主体提出兑现补贴申请。

二、杨浦区长三角双创券服务

申请条件

1.申领使用主体

(1)注册在试点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

(2)与开展合作的双创券接收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2.服务机构

(1)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成立 1 年以上(对于满足审核要求的服务机构,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成立年限可适当放宽);

(2)财务制度健全,具有开展业务所需要的办公条件和设施;

(3)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职服务团队,专职人员有相关业务经历;

(4)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无不良记录;

(5)专业化服务机构优先入库,例如: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验证中心、研发中心、功能型平台。

支持方式

是指利用试点区域财政资金,支持企业采购专业服务的一种政策工具。双创券采用电子券形式,由企业申领和使用,由服务机构收取和兑付。每家企业每年使用双创券的额度不超过20万元,管理中心对合同中符合当年度服务事项清单的专业服务及相应服务金额予以确认,并按该服务金额的50%拟定双创券使用额度。

受理部门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联系电话021-35363288

办理流程

1.机构入驻流程:

机构注册--平台审核--平台公示--上传产品--平台审核--产品发布。

2.申领、使用、兑付流程:

(1)企业登录“一券通”平台(网址:www.yqtong.com)注册;

(2)平台审核;

(3)获得双创券额度;

(4)企业下单;

(4)机构接单上传方案;

(5)企业认可上传合同;

(6)平台审核;

(7)平台发券;

(8)服务完成企业付券;

(9)机构上传兑付材料;

(10)平台审核;

(11)平台公示;

(12)资金拨付。

所需材料

申请阶段所需材料

1.服务方案及报价;

2.正式合同。

兑付阶段所需材料

1.到款凭证;

2.发票;

3.服务报告;

三、普陀区科技创新券服务

申请条件

1.重点科技企业

(1)经认定的市、区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且承担的小巨人工程项目在执行期内或已通过验收;

(2)经认定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经区科委评审入库的潜力科技企业;

2.中小微科技企业

中小微科技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

(2)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3.创业团队

创业团队注册企业后,不得在本年度再次申领服务券。

(1)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

(2)入驻经区科委审核入库的本区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等);

创业团队注册企业后,不得在本年度再次申领服务券。

4.科技园区

申领科技服务券的科技园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园区占地超过10亩,或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

(2)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园区的科技企业数量达到园区企业总数70%以上;

(3)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在园区的科技企业纳税总额达到园区总税收70%以上;

(4)经区科委审核入库;

5.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

经区科委审核入库的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

支持方式

1.科技服务券是政府采取无偿资助方式,购买本区经审核入库的会计、法律、人才、知识产权和检验检测类等服务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用于支持科技企业或创业团队发展;支持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等)为入驻的科技企业或创业团队提供专业类公共服务。

2.科技服务券为电子券形式,申领、使用、兑现全程网上操作,采用事前申请,事后兑现的补贴方式。

3.创业团队每年度最高可申领10,000元的科技服务券;中小微科技企业每年度最高可申领20,000元的科技服务券;重点科技企业每年度最高可申领50,000元的科技服务券;单一项目使用比例不超过50%。

4.每个科技园区每年度最高可申领100,000元的科技服务券,单一项目使用比例不超过50%。

5.每个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等)每年度最高可申领50,000元的科技服务券,单一项目使用比例不超过50%。

6.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包括创业苗圃、孵化器和加速器等)有重叠的,可从优选择,不得重复申领。

受理部门

普陀区科委

受理时间

企业可于项目周期内随时申领及使用科技服务券,兑现时间及次数根据年度实际用券情况统筹安排后另行通知。

办理流程

1.科技服务券申领

(1)在线申领。科技服务券采取网上申领的方式进行,申领单位需关注“科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科创加),注册用户信息后,登录“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kjq.shpt.gov.cn)填报《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申请与审批表》,并扫描上传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审核发放。区科委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初审,区财政局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区科委通过“科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科创加)发放科技服务券额度至申领单位账户.

(3)材料报送。服务券额度到账后,申领单位需登录“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kjq.shpt.gov.cn)在线打印申请书(需含有水印)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后,提交至区科委备案,未按要求提供备案资料的申领单位将纳入黑名单,取消后续申领资格。

2.科技服务券使用

(1)申领单位通过“科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科创加)在入库的服务机构使用科技服务券,科技服务券仅限购买经区科委入库登记的相关服务,单一项目使用比例不超过50%。

(2)服务机构与申领单位需在双方在线确认交易后,扫描并上传交易合同及已开具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至“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管理服务平台”(http://kjq.shpt.gov.cn)。

(3)科技服务券仅限申领单位自身使用,不得转让、买卖。

3.科技服务券兑现

(1)请关注区科委在“普陀科技”及“科创+”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兑现通知,兑现的具体时间及次数根据本年度实际用券情况统筹安排并另行通知,服务机构须按要求提交兑现申请表等书面材料。

(2)区科委负责审核兑现申请材料并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提交申请的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区财政局负责复核及兑现。

(3)兑现申请未通过审核或复核,且无法整改的,不予兑现。

所需材料

1.《普陀区科技服务券申请与审批表》;

2.承诺书、企业资质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

3.交易合同及已开具的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等;

4.兑现申请表等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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