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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2021版)
发布日期:2021-08-20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国家科技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一、政策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施办法》(沪科合〔2016〕22号)


  二、申请条件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时间


  2021-03-29 至2021-09-20


  四、扶持方式和标准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申报网址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458fd4ce-5811-49f4-841b-f8c1e8296e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