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以立法保障建科创之城!《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0-04-21
市政府新闻办今天(4月21日)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介绍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及下一步工作举措。市科委主任张全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上海科创办执行副主任彭崧、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裘文进、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军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基本法”、“保障法”和“促进法”,《条例》共九章五十九条,将“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理念体现在制度设计之中,加大了对各类创新主体的赋权激励,保护各类创新主体平等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最大限度激发创新活力与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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