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是两省一市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合力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政策支撑和改革举措。经一体化示范区理事会讨论、两省一市政府审议,《支持政策》已于7月1日联合印发。在今年的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同志明确提出“要切实推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各项政策举措落地”。
一、背景和考虑
建设一体化示范区,是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中央对长三角总的战略定位是“一极、三区、一高地”,一体化示范区要成为“极中之极”“高地中的高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在贯彻发展理念上当好标杆。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一体化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作了具体规定,要求两省一市在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承担主体作用,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制定《支持政策》,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国家战略。一体化示范区的初心是生态绿色和一体化,使命是“两个率先”(率先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围绕践行这一初心和使命,加快国家战略的落地,发挥好政策的引领、撬动作用,《支持政策》提出了22条具体措施,其中有的是对《总体方案》已经明确的政策举措的细化和补充,与《总体方案》共同构筑支撑示范区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
二是坚持需求导向,力求管用好用。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在“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政策需求。《支持政策》从实际出发,针对两区一县提出的现实需求问题,在两省一市政府事权范围内进行制度设计,谋划制度供给,尽可能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聚焦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集成。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承载着特有的使命,要求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前提下,探索出一条区域协同发展的“中国方案”。《支持政策》聚焦规划管理、生态保护、土地管理、项目管理、要素流动、财税分享、公共服务和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通过赋能赋权,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和重大改革集成,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打造服务引领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主要内容
《支持政策》围绕改革赋权、财政金融支持、用地保障、新基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组织保障8个方面,提出了22条具体政策措施。
一是赋予一体化示范区更大的改革自主权和必要的管理权限。强调“政策从优”原则,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可以在地方试点的,支持一体化示范区集中落实、率先突破、系统集成。两省一市实施的改革创新试点示范成果,均可在一体化示范区推广分享。同时,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的具体授权,明确执委会享有省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先行启动区内除国家另有规定以外的跨区域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管理,以及联合两区一县政府行使先行启动区控详规的审批权。
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明确两省一市共同出资设立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用于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发展和相关运行保障。在此基础上,两省一市加大对一体化示范区财政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同时从金融创新和发展绿色金融两个方面,给予一体化示范区部分金融支持政策。
三是强化用地保障。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明确由两省一市优先保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由省(市)以上统筹安排,并建立周转期不超过5年的建设用地指标周转机制。在耕地保护方面,为合理解决好用地空间问题,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永久基本农田规划调整试点,并探索建立耕地占用承诺补充机制。在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方面,鼓励混合用地,优化调整村庄用地布局,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明确一体化示范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推进内容,主要包括加快实施5G、千兆光纤跨区域共建共享,推进IPv6规模部署,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城市大脑”建设等。
五是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聚焦教育协同发展和资源共享,争取高水平大学在一体化示范区设立分校区、联合大学和研究机构,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区,探索跨省职业教育“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聚焦医疗资源配置和医保一体化,鼓励省(市)级三甲医院在一体化示范区建立分院或者特色专科,全面实现一体化示范区内异地就医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实施公共应急和传染病联防联控。聚焦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合作发展,通过合作共建、互通互享提升一体化示范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的品质、能级和影响力。
六是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促进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交易场所的互联互通。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探索“揭榜制”科研项目立项和组织机制。统一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职称评审标准,推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互认。加快推进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建设,放宽外国高科技人才相关限制,提供稳定的工作许可预期。
七是进一步推进管理和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优化企业自由迁移服务机制,优化生物医药全球协同研究用对照药品的进口流程,允许一体化示范区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委托长三角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产品等。
八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对两省一市、两区一县、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分别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并规定对两区一县实施有别于其他市县的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办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支持政策》涉及两省一市“三级八方”数十个部门,需要协同推进、共抓落实。两省一市有关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体化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群策群力、通力合作,步调一致抓落实。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将切实承担起统筹协调、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加快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和改革系统集成。政策也还有不断翻新、层层推进的过程,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及时研究,适时刷新出台新的政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