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1日:市科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解读《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
发布日期: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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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促进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建设更高质量、更强功能、更大规模的技术市场,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市政府办公厅于6月2日正式印发《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1-2023)》(以下简称“《行动方案》”)。6月11日上午,市科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解读《行动方案》。市科委副主任陆敏,市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邵珉,市教委科技处副处长宋懿琛,上海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刘群彦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大中小企业和各类主体相融通,积极发展新动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近两年,国家密集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有两方面值得关注:一是强调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先后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2020年)、《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2021年)等,技术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数据并列成为五大要素。二是推动赋权改革、提升质量、专业发展,2020年,国家相关部委出台了《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上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先后发布《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科改25条”、《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文件,推动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不断增强、转化效益逐年提升。总体而言,本市科技成果转化在政策制度设计上日渐完善成型,但从一线人员实际操作层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法规文件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利于成果转化,导致不敢为;成果管理和转化服务能力比较弱,导致无力为;技术市场生态还不健全,导致不便为等。

  

  二、《行动方案》主要考虑

  

  综合上述问题,《行动方案》起草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1.《行动方案》立足政策落实、问题解决。科技成果转化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多重因素相互扭结相互制约,造成政策落地局部有障碍,不同单位对制度文件理解的不同,实际操作各有差异、有松有紧,《行动方案》支持开展相关试点和机制探索,尤其是在赋权改革试点单位免责机制、成果管理等方面提出探索性的操作举措。同时,除制度性障碍等外因外,内因不容忽视,成果质量不高、专业能力欠缺等是制约转化的重要因素。《行动方案》强调提升高校院所等的成果转化运用能力,通过建立科技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运营机构建设等,引导科研机构重视培育高价值专利、转化高质量成果。

  

  2.《行动方案》面向新趋势、新阶段。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丰富成果转化主体,上海集聚了庞大的国企资源,国企孕育大量成果和产业需求,《行动方案》强调国企体制机制改革,包括推动国企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同时,医学也是上海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行动方案》新增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成果转化要求,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医学领域成果转化的路径机制与服务模式。二是提出“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前不久,本市出台的要素市场化配置文件把技术作为首个要素提出,足以体现上海对技术要素作用及赋能其他要素方面的重视。《行动方案》增加了对交易场所的支持,支持上海技术交易所健全技术交易制度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并鼓励各类技术市场要素进场交易。三是强调科技成果概念验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鼓励科研事业单位筹资设立概念验证基金,试点建立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引导资金,鼓励投资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等投资早期科技成果等。

  

  3.《行动方案》融入成果转化全要素。《行动方案》从科技成果供给侧、需求侧和服务侧着手,强调成果供给质量、企业需求导向、服务能力专业化、技术要素配置市场化,体系化、全方位推进技术要素流动,提升成果转化效能。《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主要任务涉及科技、教育、发展改革、经信等十余个委办局,市卫健委、市科创办也加入到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行动方案》也强调了市区两级在转化载体平台建设、技术市场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强联动,以及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发展和国际技术转移网络。

  

  三、《行动方案》主要框架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本部分集中体现了《行动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一个核心”,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体系。把握“三个原则”,市场配置、政府引导,全球视野、上海特色,问题导向、提质增效,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3年,本市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技术转移能力明显提升,统一开放、功能完善、体制健全、平等高效的技术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本部分共有四个方面十一条任务组成。四个方面有机衔接、协同推进。从成果需求侧,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包括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尤其是推动国企体制机制改革两个方面。从成果供给侧,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机构成果转化运用能力。包括建立成果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技术转移运营机构建设两个方面。从成果转化服务侧,提升技术转移服务能力。包括增强转化载体支撑能力,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人才三个方面。从技术市场生态方面,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包括夯实交易场所功能,增强金融资本支撑,完善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完善技术合同登记政策四个方面。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从夯实组织保障、抓好政策落实、完善服务网络、加强信息服务和强化宣传力度五个方面提出系列措施。其中,在抓好政策落实方面,提出“市财政、科技、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建立健全促进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审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促进政策落实”等。在“完善服务网络”方面,提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做好相关要素资源、登记注册、税款缴纳等“一站式”的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