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现就支持本市众创空间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支持方式:
1、大力支持各类众创空间主体设立。
2、改革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
3、改革众创空间经营场所登记。
4、推行集中登记。
5、简化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登记流程。
6、探索开展股权众筹融资注册登记试点,增强众筹对大众创业创新的服务能力。
7、对创业创新主体登记申请提供“直通车”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快速办结。
8、建立统一便利的工作流程,完善服务措施。
9、制定实施商标注册培育计划,积极引导众创空间和创业创新主体增强商标注册意识,主动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
10、引导广告业提高创意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推动上海广告媒介创新、技术创新、材料创新、工艺创新和模式创新。
11、建立与众创空间的双向联络员机制,为入驻的创业创新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辅导等全方位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