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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2019-01-16

  2018年12月29日,经市政府同意,《上海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改革,构建起科学规范合理的科技奖励体系,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注入更大动力。
  
  基本原则:服务上海发展、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重点任务
  
  1、实行提名制
  
  改革现行由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的方式,实行由专家学者、相关单位提名的制度,提名者负责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
  
  2、提高人物奖评奖周期
  
  “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由现行每两年评审一次,调整为每年评审一次。
  
  3、单设“科学技术普及奖”
  
  奖励在科普作品、科普展品、科普活动创作过程中作出重大创新的个人、组织,体现对科普工作的重视和倡导。
  
  4、建立定标定额的评审制度
  
  针对不同奖种,分类制定评价指标体系,提名者按标准提名,评审专家按标准评审。根据本市科研投入产出、科技发展水平等实际状况,进一步优化奖励结构。
  
  5、提升国际化程度
  
  邀请高层次外籍专家参与提名和评审。把对本市科技创新作出贡献的外籍科技工作者,纳入授奖范围。
  
  6、优化奖励委员会的组成,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
  
  奖励委员会负责奖励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审定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和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向奖励委员会提出授奖建议。明晰专家评审委员会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专家独立评审的作用。
  
  7、增强公开透明度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8、健全诚信制度
  
  实行诚信承诺机制,为各类参与主体建立科技奖励诚信档案。对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和“零容忍”。
  
  9、提高奖金标准
  
  通过此次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提高本市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标准,同步提高项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励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获奖科技人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切实发挥科技奖励的激励、示范、引领作用。
  
  10、鼓励社会力量设奖
  
  鼓励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鼓励民间资金支持科技奖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