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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的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08

  为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贯彻《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发〔2017〕9号)等文件中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上海市科技计划专项经费后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后补助管理办法”),

  

  一、《经费管理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国家科研经费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需要。2019年,为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资金管理,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 推动科研经费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创新主体科技创新积极性。

  

  二是落实科创25条,激发本市创新主体活力的需要。科创25条中提出壮大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引导全社会投入科技创新,需要保障财政科技投入效能,优化科技投入结构和投入方式,发挥财政科技投入对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工作的引导作用,制定《后补助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提升财政科技投入对全社会参与科技创新的推动作用。

  

  三是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后补助专项经费管理的需要。《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后补助的定义及支持范围和资助方式进行了明确,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后补助资助方式已经成为财政科技投入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对于后补助资金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流程,因此制定《后补助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和完善本市科研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工作,对后续后补助资金的规范管理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后补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进一步完善后补助专项经费资助方式、支持范围及补助类型。《后补助管理办法》明确后补助是指单位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提供科技创新服务,或市科委贯彻落实推动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政策,市科委根据实施结果、绩效事后给予补助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后补助包括研发活动后补助、服务运行后补助和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

  

  2、明确研发活动后补助的要求和申请流程。

  

  一是明确研发活动后补助适用范围及申请要求。《后补助管理办法》强调项目承担单位要先行投入资金且项目结束后须通过综合绩效评价才给予适当补助资金。二是对研发活动后补助的程序进行了完善,明确后补助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预算的50%。三是考虑到应急情况下国家和本市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技术成果,办法提出在研发活动后补助中设置奖励性后补助的资助方式。

  

  3、服务运行后补助

  

  一是明确面向社会开展公共研发服务或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各类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普基地开放运行、为降低创新创业成本企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以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开放共享等采用后补助的支持方式。二是明确各类申请服务运行后补助基地依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三是明确服务运行后补助的考核方式和补助形式。

  

  4、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

  

  一是明确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的范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科技小巨人工程、科技金融、创新创业载体等;二是明确科技创新政策后资助项目的遴选方式和考核要求;三是明确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的补助形式。

  

  办法还对后补助实施过程中的各类主体出现违规违纪、违法和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