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促进科技智库和各类平台高质量发展,助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现将政策主要内容和精神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提出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同、追求卓越”的理念。在总体框架和内容上,共计6章19条,明确了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内涵、主要任务、管理体制、建设运行机制、考核评估办法、支持与保障机制、科研诚信等方面要求。其中: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办法的制定依据和目的,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内涵、主要任务及基本原则。第二章《管理体制》明确了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项目管理机构、承建单位及基地自身的职责。第三章《建设与运行》明确了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和程序。第四章《考核与评估》明确了基地综合绩效评估需遵循的总体导向、组织实施方式及相关要求。第五章《支持与保障》明确了基地的支持方式,并积极引导和支持基地围绕人才引育、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探索。第六章《附则》对违规行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规定,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权与实施期。
二、重点举措
一是促进基地建设主体类型的多元化。《管理办法》提出,主要依托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主体设立。同时鼓励基地联合具有较高软科学研究能力的机构或团队开展交叉领域研究,鼓励和支持建立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基地。
二是促进形成“力争上游”的发展环境。《管理办法》除明确基地设立的基本条件之外,还进一步明确了基地建设的优选条件。同时,在考核评估机制方面,坚持以成果质量、实际贡献和社会影响力为导向,建立了用户评价、同行评议、社会评估相结合的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引导基地形成专业特点和品牌影响力。
三是完善基地支持方式。《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以“后补助”方式对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基地给予分类资助,并在支持额度上向“优秀”和“良好”的基地倾斜,进一步激发基地的创新创造活力。同时,支持和鼓励基地在人才引育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