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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规范和加强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市科委研究起草了《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聚焦具体细分的专业领域和行业,以产业链上的中间环节为切入点,进行精细的专业化的服务,在布局上通过自下而上申报,依托有基础并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来建设。为规范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需制订建设与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服务平台的定位。服务平台是上海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提供公益性、开放性、综合性专业技术服务的科技创新基地。依托企业、科研院所、高校或其他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建设。

  

  二是规定了上海市科委、依托单位的职责。市科委作为服务平台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管理政策以及批准建立、调整和撤销、组织评估、监督经费使用等工作;依托单位作为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责任单位,负责条件保障、人员聘任并配合评估等工作。  

  

  三是明确了申报建设服务平台的基本条件和申请程序,指出了不支持建设的情况。根据平台定位,申报服务平台的单位应该符合一定的条件,从服务行业、场地面积、仪器设备、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做了规定。市科委每年发布年度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并组织专家评审,依托单位在完成组建任务并通过验收后,正式列入本市服务平台序列。  

  

  四是从主要任务、服务原则、管理体制、管理架构、规章制度、仪器共享、年度考核、结构调整等方面,对服务平台的具体运行与管理进行了规定,规范与保障服务平台的日常运行。强调了服务平台的主要任务及服务原则,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并设立专家委员会。平台应有相对稳定的管理和服务队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服务平台的运行,对于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团队等信息需向社会公开。服务平台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应向社会开放共享。

  

  五是明确了服务平台的评估规则及撤销的条件。每年分领域进行绩效评估,三年为一个评估周期。连续两次绩效评估不合格、不接受市科委相关的检查监督等工作、评估弄虚作假、无法继续发挥服务功能的平台,将不再列入服务平台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