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24

沪科规〔2020〕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坚持平时和战时结合、预防和应急结合、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全面加强本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

  

  围绕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需要,整合全市优势科研、产业和公共卫生资源,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以重大问题为导向、重要需求为牵引、重点项目为支撑,充分发挥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的创新策源功能优势,根据“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精准防控”的大思路,形成“科技引领支撑、科学研判决策、科研应急攻关”的大格局,构建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大平台,组织“医教研用”的联合攻关大团队,设立加强体系与能力建设的科技攻关大项目,取得突破性、基础性与应用性并重的科技创新大成果。

  

  到2025年,显著提升本市生物安全应急管理、科技攻关能力,为将上海打造成为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之一,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与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应急科技攻关的体系化指挥、行动、保障能力

  

  1.健全应急科技攻关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由市政府科技、卫生主管部门研究起草制定《科技攻关应急行动指南》并定期更新,成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相关委办局参与的应急科技攻关工作组,组建专家委员会,形成“统一权威、高效运转”的指挥体系;在应急状态下有效组织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联合攻关,促进“产学研用、科教卫企”相互协同,形成“分工协作、快速响应”的行动体系;强化应急科技专项的财政保障,形成“统筹协调、科学配置”的应急科技攻关保障体系。

  

  2.加强应急科技攻关体系建设。启动实施生物安全重大科技计划,不断加大可持续的财政制度保障,全面提升上海生物安全基础研究及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打造“平战结合”的生物安全防御管理体系。建设上海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整合本市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领域的优势单位,建立覆盖病原学、临床、公共卫生、信息技术、公共管理等多学科,集前沿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培养、公共政策研究、公众信息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政、产、学、研、用的全链条开放平台。设立“重大突发传染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防控体系建设”等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围绕病原体溯源、流行病学监测预警、检测技术、临床诊治、疫苗和药物等重点领域做好应急技术储备。根据国家生物安全法立法进程,适时开展地方相关立法工作。

  

  3.优化应急攻关科技创新管理政策供给。强化科学思维,创新科技攻关管理方式,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科学监管等各环节职责清晰、衔接紧密的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攻关管理效能,推动形成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制度创新的新形态。实施“揭榜挂帅制”,根据快速检测、临床诊治、疫苗和药物、关键器械研发的技术需求,向全球招募揭榜者,对完成目标、取得实效的胜出者给予奖励;实施“项目专员制”,项目管理部门在科技攻关项目中指派专人推进项目开展,密切跟踪项目进展,负责督促、协调等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调配、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实施“经费包干制”,在应急攻关项目中,经费不设开支科目比例要求,允许项目承担单位自主使用。

  

  (二)强化预防、诊断与治疗的研发支撑体系与能力

  

  4.加强病原体检测鉴定与监测预警技术研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开发智能溯源系统等重大疫情防控系统,实现重大新发传染病的早期感知多点触发预警,更好支撑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等方面的工作。提升针对重大新发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分离、测序、甄别能力,建立病原微生物基因库等数据库,开发快速有效的检测试剂和方法,加强医疗机构病原体快速检测鉴定能力,形成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诊断试剂研发、生产企业共同参与的病原体检测鉴定技术研发网络、验证网络、迭代网络、储备网络、病原体资源库网络、产品供应网络,提供多类型、多方式、多选择、高可靠的病原体快速检测技术和产品,打造技术储备足、技术迭代快、应急能力强、产品有保障的“上海模式”。

  

  5.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救治技术及产品研发。基于新发突发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体系、病原体检测鉴定技术体系、现有临床救治技术体系,围绕光电传感采集芯片、智慧影像、体外膜肺氧合装置(ECMO)等高端医疗装备核心部件,抗体高通量筛选药物研发平台等关键设备,临床级病毒载体等关键基础原材料,开展突发急性传染病临床救治技术研究和储备。加强对中医药机理、疗效的科学分析,推动中医药应急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全面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救治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组织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治疗药物(含抗体)、疫苗和设备等产品的联合攻关,快速为临床提供有效的治疗产品。

  

  6.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的基础科学研究。针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病、虫媒病等为代表的重大传染性疾病,开展监测、跟踪、预警、研判等流行病学研究。将人际传播、人畜共患等环节作为重点,利用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等手段,以核酸、蛋白等为切入点,在细胞和动物模型中研究病毒变异对宿主的影响,开展病毒等病原体的传播、进化和致病机制等基础研究。

  

  (三)提升科技平台资源开放共享服务体系与能力

  

  7.加强生物信息库、样本库等公共卫生基础平台的布局与建设。依托本市具有特色优势的研究机构、专业技术机构及临床机构等,开展生物信息库、特殊稀缺样本库的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生物信息库落户上海。建设高级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新建非人灵长类动物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为病原学研究、有效药物筛选、新型疫苗研发提供技术平台。以生物安全为前提,建立样本采集、保藏与利用的管理制度,制定标准操作流程,实现全病程信息收集与保存。

  

  8.组建公共卫生科技攻关基地联合体。通过新建和优化一批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组成集监测预警、分子诊断、药物疫苗研发、国际合作等于一体的科技攻关基地联合体,探索“核心+哨点网络”模式和“平战结合”机制,“平时”促进多学科交叉、产学研协同,“战时”快速形成一体化联动响应。推动生物医药及公共卫生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沪布局及落地,引导更多高科技企业参与科技攻关基地联合体,提高体系化研发能力和水平。

  

  9.健全科研条件设施开放与应急服务机制。面向重大应急科研攻关需求,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基地加大开放服务力度,重点优化完善全市生物安全防护二级以上实验室的开放服务机制,优先保障实验动物供应以及病原体检测、组织病理学、影像学等专业技术服务。引导上海光源、蛋白质设施等在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设疫病防控“绿色通道”。建立科学数据汇交共享机制,确保分级管理、安全可控、充分利用,并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供公众查询。培养、遴选优秀科技智库团队,支撑技术专家开展应急攻关。

  

  (四)优化相关领域科技人才培养机制

  

  10.打造综合性、复合型科技人才队伍。重点围绕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灾难医学与卫生应急管理、消毒与病媒控制、寄生虫病、食品与环境卫生、心理危机干预与精神卫生、检测技术、疫苗和药品研发等领域的需求,整合本市各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以及企业等各方专业人才力量,培育一支跨学科、跨领域的医教研产管相结合的科研团队,为应急科技攻关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加大引才引智力度,积极引进国外高端专家参与科研攻关。

  

  (五)提升企业参与应急研发与生产的服务保障体系与能力

  

  11.加强“平时”培育与储备。结合上海优势和基础,在检测试剂(盒)与设备开发、药物和疫苗研发、临床辅助诊疗技术和系统开发等方面积极布局,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公共卫生产品研发和生产。鼓励科技攻关相关单位与生物医药企业联动发展,打通政策链、创新链、服务链、资金链、产业链,加速推动创新药物、疫苗、检测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发与应用,加强推广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技术和临床应用经验。对企业自主围绕疾病诊治、有效药品和疫苗研发、快速检测等方向实施攻关并取得实用成果的,根据实际研发投入给予经费后补助。启动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公共安全领域专项,重点支持公共安全领域的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处置,引导企业全面参与科技支撑公共卫生工作。

  

  12.加快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与应用。推动医、产、学、研深度融合,探索优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相关成果的转化路径。依托创新挑战赛平台,鼓励企业寻求技术支持,解决公共卫生关键产品研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对企业申请与公共卫生有关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优先予以认定,并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为公共卫生需求提供成果评价、专利运营、产业对接等技术转移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通过科技创新券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依托专利快速审查机制,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提供专利申请快速通道,加快授权速度、加大保护力度。

  

  (六)提升国内国际资源统筹利用的体系与能力

  

  13.加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重点围绕传染病预防与诊治、疫苗和药物研发等领域,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和科技合作基地。鼓励本市相关单位与国际高水平科研或医疗机构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利用国际合作伙伴的人才与技术优势,为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科学精准防控提供支持。

  

  14.加强与国际卫生科技组织合作。重点吸引国际知名卫生科技类组织在上海设立总部或代表机构,充分发挥“流行病防范创新联盟(CEPI)”“帕斯适宜卫生科技组织(PATH)”等国际组织的平台和资源优势,促进国际顶尖科研机构、人才、项目与上海优势科研资源对接,助力本市打造国际卫生科技高地。积极发挥在沪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的作用,建立在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地的医疗支援与科技合作机制,实现平时科技攻关工作的持续开展与疫情防控关口的外延,推进全球健康治理。

  

  15.开展公共卫生国内科技联合攻关。依托长三角区域创新共同体助推长三角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联合攻关,设立“长三角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协同攻关”专项,围绕创新挑战赛疫情防控专场需求,支持长三角企业进行相关的概念验证与工程熟化。

  

  (七)提升科技攻关的治理体系与能力

  

  16.建立规范的科技攻关信息发布机制。落实国家和本市有关科技攻关信息发布要求,规范科技攻关的信息发布,对涉及重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技攻关的信息采取统一采集、审核、更新,根据实际需要,以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新闻报道等方式,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科技攻关信息,强化舆情监测和管理,为科技攻关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7.健全公共卫生领域的科研诚信和伦理审查。在公共卫生等领域强化科研诚信与伦理指导,加强医学伦理人才培养和专业团队建设,涉及新技术临床应用的科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加强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应防尽防、应控尽控,确保生物安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树立大局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发挥集智攻关、团结协作的优良传统,加强有关实验、临床病例、流行病学统计等数据、成果的开放共享,把论文写在疫情防控一线,把研究成果应用到全球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建设中。

  

  18.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科普体系和能力建设。在本市重大科技活动中突出公共卫生健康科普内容,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学术团体、医务人员、媒体在健康科普中的重要作用,培养专业的传播学人才与传媒团队,提升宣传效率。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以及新媒体的联动,打造一批健康科普品牌节目,推进优质健康科普内容共享、共用。启动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健康科普专项,针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热点和群众关切,普及健康知识和理念,向公众推荐一批优质健康科普图书、微视频、影视作品等。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7月23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