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8

  沪科规〔2024〕7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2022年7月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长三角产业技术研发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科规〔2022〕4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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