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31

沪科规〔2024〕13号

  

各有关单位:

  

  经评估,《上海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13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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