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4年度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04-04-26

为加快提高本市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专利手段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04年度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课题申请指南。

   一、 资助原则

  专项课题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等条件下高新技术认定企业优先予以支持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申请。申请单位应具有相当的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制造能力、市场推广能力和能保证课题完成的其他必要条件;第一申请单位必须确保有充足的自筹资金用于专利技术再创新,且必须是新形成知识产权的拥有者。市科委对专项课题的资助额度不超过课题总预算的50%,用于对技术的再创新。相关的国内外专利的转让费、实施费等不属资助范围。

   二、 重点研究领域及采用基础专利的范围

  重点支持领域为: 电子与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药等专利技术再创新。

  基础专利来源及范围:作为专利技术再创新的基础专利,可采用通过专利许可实施或专利权转让方式获得并处于有效期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可采用法律状态明确并在国内未申请专利但仍处于有效期的国外发明专利;也可采用经检索证明技术先进和有市场需求的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的国内外发明专利。

   三、申请要求

  1.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stcsm.sh.gov.cn)上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书面材料要求同时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3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 ,专利查新分析报告、基础专利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国外专利需将摘要及权利要点译成中文)。以专利技术许可实施或者专利权转让获得方式作为开发基础的课题申请,需另提交备案的合同文本。

  2. 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3. 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拟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4. 本专项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04年 6月30 日(材料受理时间为2004年6月 10日—— 6月30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等申报材料一式8份,并须同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电子文本1份。( 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重大专项——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计划处、二中心—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其他事项

  1、资料送(寄)达地址:钦州路100号508室(邮编200235),上海市科技项目管理二中心,联系人:郑济良、王萌,联系电话: 64703918-570 / 530。

  2、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的专利查新咨询服务中介机构为: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文献情报中心上海市浦东科技信息中心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上海交通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同济大学图书馆华东理工大学科技查新中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情报所


上海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检索情况简介

  一、 机构名称:

  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 机构简介:

  上海科技情报研究所是我国最大的科技情报机构,也是亚洲太平洋地区科技情报交流网国家协作中心的成员单位,信息资源丰富,咨询力量雄厚,其中不少是从事信息咨询和研究达15~30年的资深专家。长期来,本机构在各领域中展开信息咨询研究服务,得到政府机构、科研院校、企事业单位和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法国、比利时、瑞士、南朝鲜等客户好评。最早被国家科委认定为“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连续四次被评为“上海市信誉咨询机构”。一九九六年国家科委组织专家对本机构查新咨询工作审核后,给予高度评价,并发文表扬。一九九八年被确认为“上海市新产品查新检索指定单位”。一九九九年取得上海市统计局颁发的“涉外社会调查机构”资格。二000年获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社会调查许可证”。

  三、 专业领域及服务范围:

  综合性科技查新服务,涉及化工、机械、电子、生物、材料、医学和信息技术等领域;专利检索、专利代办、专利战略、侵权诉讼和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等;市场调查、产业分析和竞争情报研究;发展政策、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技术预见等咨询服务;为各大企业集团提供行业简报、为政府部门提供上图专递、科技与产业等系列产品;情报培训业务以及多语种翻译服务等。

  四、 检索时间及收费:

  对于“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项目,4个星期完成收费2000元,12个工作日完成增加20%费用,7个工作日完成增加50%费用。

  五、 联系方法:

 

 

 

 

 

 

 

 

 

 

 

 

 

 

 

 

 

 

 

 

 

 

 

 

 

 

 

 

 

 

 

 

 

 

 

 



  地址:上海市永福路265号3号楼4楼(上海图书馆北面) 邮编:200031

  公交:926、126、911、15、地铁衡山路站

  联系人:肖沪卫 陶翔

  电话:64332247; 64455555x8402 传真:6437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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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检索情况简介

  一、 机构名称:

  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

  二、 机构简介:

  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是中国科学院认定的科技查新咨询检索单位,又是上海市科委认定的科技查新指定单位。近年来我中心为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新药专项基金、国家863计划、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上海市纳米专项基金、上海市光科技专项基金及各种成果鉴定、新产品鉴定、奖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开展了各类科技查新工作,为科研立项、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提供了客观评价的依据,为科技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了可靠而丰富的信息。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客户的肯定和赞扬。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以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广大客户做好查新服务工作。

  为顺利开展科技查新工作,配合市科委2004年度“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计划的实施,现将查新委托事项须知介绍如下:

  1. 项目委托方如有查新需要,可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 委托人需按要求逐项填好《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查新委托单》;

  3. 委托书中最主要的是写好开发项目技术要点,可按创新点、关键技术、技术指标三部分逐条书写,或者以300——500字的文摘形式写清以上三个方面的内容,申报专利技术再创新专项项目,另需写明基础专利来源;

  4. 委托单位应向检索单位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背景材料(如开题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成果申报表、专利说明书、产品样本、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如果因委托方未能提供足够的技术背景材料而导致检索误差的,由委托方负责;检索单位应对委托方项目的技术予以保密,不得擅自将其技术资料交他人使用,违者负法律责任;

  5. 委托方填妥委托书后,须加盖委托单位公章,然后与技术背景资料一起交予检索单位,查新检索委托方才生效;

  6. 查新检索在委托生效后三周——四周内完成,由我中心向用户出具查新报告;

  7. 查新(包括专利技术查新)收费:

  国内:800元;国内外:1500元

  8. 加急费:如需提前,视当时人力、时间予以加急处理,酌收加急费20——30%;

  国外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收费:每件专利收250元。

  三、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上海岳阳路319号7号楼202室(查新室) 200031

  联系人:洪宪华 安勇

  联系电话:021-64334858,64334905

  传真:021-64375762,64712523

  E-mail:xhhong@sib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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