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本市纳米科技与产业的发展,提升在该领域自主和持续创新能力,以及关键技术支撑,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4年度纳米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项目应以市场、应用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自主创新、加强应用”的方针,以纳米材料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纳米信息材料器件及加工技术、纳米生物医药技术和纳米测试及表征为主攻方向,有重点地支持研究开发;鼓励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解决纳米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关键技术问题,鼓励终端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鼓励原始创新和交叉研究;支持纳米科技前沿领域的探索性研究。对已经获得重要突破的优秀成果将给予持续支持。期望通过本专项的实施以及国内外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培养和造就一批纳米科技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适应纳米科技和产业持续发展的需要。
一、研究内容
1.在纳米材料方面,重点支持纳米环境材料、特种功能聚合物基、金属基和陶瓷基新型复合材料、新型能源材料、高性能涂层材料和高效纳米催化材料的研究;研发规模化生产关键技术,以及纳米材料和产品性能预测技术。
2.在纳米电子与器件方面,重点支持新型半导体纳米薄膜制备技术,纳米半导体结构的元器件和新型大容量存储及读写器件的研究;研发关键制备加工及仿真技术等。
3.在纳米生物医药方面,重点支持疾病早期诊断与治疗中纳米材料与器件研究开发、药物靶向控释技术、提高药物和相关产品性能的纳米技术;研发纳米生物兼容材料和纳米生物医用传感器等。
4.在纳米测试及表征方面,重点支持纳米尺度下的计量、标准和评价方法研究,以及碳纳米管的性能检测技术和相关标准。
5.研究纳米技术在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及相关技术。
二、研究进度要求
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申请方法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重大专项--纳米技术专项--计划处、纳米中心--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注意:在可行性方案的“趋势判断和需求分析”中要求增加“纳米尺度效应机理说明”的内容,在申报项目(书面材料)课题可行性方案封面右角上请注明“基础研究/攻关研究/应用研究”。书面材料要求同时提交包括知识产权状况在内的课题查新报告,有关证明、背景材料和参考文献的复印件。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 本专项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不得超过三项。
3.项目的申请,鼓励与项目应用部门相结合,鼓励申请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予以实际经费或其它条件配套支持。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拟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5.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八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递交电子文本一份。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2004年5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
申报受理地址:北京东路668号上海科技京城裙楼A436室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邮编200001
联系人:何丹农、李小丽
联系电话:53089576
传真:5308232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4年5月13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