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0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04-05-14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链,促进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业的优化,加速提升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业的技术原创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4年度集成电路设计科技专项(SDC)项目指南。

  一、研究目标、内容和期限

  1.电源管理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开发符合相应国际通行规范,针对通信、笔记本电脑、电力电子工业控制应用领域的电源管理集成电路。

  研究内容:实现具有高压、低功耗、大功率等特点,能有效分配功率,提高功率转换效率;提高负载器件的功率利用效率的电源管理集成电路;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2.通讯及总线接口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开发应用于通讯设备、工业控制设备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各种通用、专用通讯及总线接口集成电路。

  研究内容:实现提高传输速率,降低功耗,增强抗噪声性能;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3.IC卡及相关终端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开发能同时适用于金融、电信、工商、税务等领域的多用途平台芯片;开发可应用于身份识别、工业控制领域的智能识别IC卡及相关终端集成电路。

  研究内容:多用途平台芯片需实现带有公共开发平台的IC卡及其相应终端设备集成电路的开发并能适应国家商密和授权的安全模块嵌入;用于身份识别的智能识别项目在系统应用中实现国家商密和授权的安全模块嵌入;用于其它领域的智能识别项目实现相关应用规范;智能识别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4.无线数据传输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按照IEEE802.11,IEEE802.15及IEEE802.16开发有关集成电路,按国家有关无线电管制条例开发应用于无线智能控制、传感领域的无线数据传输集成电路。

  研究内容:开发IEEE802.11项目须实现a/g/i单模或多模应用,并采用软件无线电(Software-defined Radio),具有充分的灵活性;开发IEEE802.15及IEEE802.16项目须实现基于CMOS标准工艺的单片集成,集成电路的性价比应具有与国际同类水平产品竞争的能力,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用于无线智能控制、传感领域的无线数据传输集成电路应实现射频收发器,信号/协议处理器等技术,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IEEE802.11项目需在立项后1年内完成样品测试。

  5. 显示/光源相关集成电路

  研究目标:开发新型平板显示器的驱动和控制集成电路。开发新型光源的驱动集成电路。

  研究内容:实现高性能、低功耗;性价比具有与国际同类水平产品竞争的能力;规格应符合行业通行规范;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6.其它

  6.1跟踪国际先进技术,针对目标市场的实用性的基础技术研究(如CPU、DSP芯核及相关开发应用平台,先进封装技术),具有引导示范效果。

  6.2能整合现有产品功能,有较强创新性、市场大、用途广的其它专用芯片;项目必须按照GB/IEC/CECC有关规范通过LAT。

  6.3集成电路通用IP核的持续完善。与国内8英寸生产线应有密切合作关系,且有明确的应用市场。

  进度要求:2006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申请须知

  1) 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images.stcsm.sh.gov.cn/ )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并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3版)》(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重大专项--集成电路设计专项--信息处、集成电路中心--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书面可行性报告要求同时附上相应的知识产权状况查新报告。提出申请的项目承担单位需为注册在上海的企事业单位;鼓励整机或系统研究开发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申请;鼓励以产学研联合方式、国内联合方式和国内外联合方式申请;申请单位不分所有制。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2) 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863、973、国家科技攻关和上海市重大、重点科研课题数不得超过三项。

  3) 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拟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可以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同提交)。

  4) 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一式8份,加盖公章,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联系方式

  课题申报受理开始日期为2004年5月15日,截止日期为2004年6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下午4:30。

  受理地址:上海集成电路设计研究中心项目管理部

  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G区7楼

  通讯地址:北京东路668号G区7楼 邮政编码:200001

  联系电话:53083026-214 传真:53083498

  联系人: 张力天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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