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2007年度“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纳米科技专项指南
发布日期:2007-05-22

  为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本市纳米科技的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7年度上海市纳米科技专项指南。

  一、研究专题和期限

  专题一 纳米科技关键技术应用及规模化生产

  研究目标:

  围绕新兴产业的培育和传统产业的提升,推进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通过纳米材料和纳米技术应用带动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等领域的技术与产业发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研究内容:

  (1) 采用纳米光催化自主发明专利群技术的集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紫外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及可见光催化纳米溶胶空气净化产品的成套技术。空气净化器产品除菌率≥99%,VOC脱除率≥90%,空气中固体悬浮物脱除率≥98%;溶胶产品在自然光照射下具有较高的催化活性;

  (2) 采用纳米加工制造技术,开发具有新型纳米光学结构的高性能半导体照明发光二极管(LED)制造关键技术并实施工业化生产。通过纳米技术的应用提高器件发光效率和可靠性,使LED器件发光效率大于75lm/W,LED光源系统的电能利用效率达90%以上,以满足通用照明的需求;

  (3) 开发高性能非晶纳米晶软磁合金材料,制成各种磁性器件应用于电力、电子工业,用非晶合金制造的配电变压器较硅钢系列空载损耗下降75%以上,负载损耗下降25%以上。

  进度要求: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 纳米科技前沿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

  聚焦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纳米科技前沿领域的研究,鼓励原始创新和学科交叉,聚焦有限目标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升上海科技竞争力。

  研究内容:

  (1) 兆位密度新型相变纳米存储单元及器件关键技术,完成存储单元的仿真与成型、存储单元的设计及其与CMOS工艺集成技术;

  (2) 艾滋病快速诊断试剂盒、肺癌早期诊断的纳米材料及其试剂,完成产品开发批文的前期工作;

  (3) 多尺度纳米二氧化钛等纳米颗粒生物学效应、安全性测试方法以及评价体系的研究;

  (4) 合成生物质能源的高效催化剂、太阳能吸收及光电转换材料、低甲醛树脂等新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纳米材料及其应用技术。

  进度要求: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及下载相关表格《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2007版)》,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注意:在可行性方案的“趋势判断和需求分析”中要求增加“纳米尺度效应机理说明”的内容]。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专题一所有课题必须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3、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超过三项。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日期为2007年5月22日,截止日期为2007年6月12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同时提供查新关键词,有关证明、背景材料和参考文献的复印件,在可行性方案封面右上角请注明相应类别)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7年6月6日至6月12日,每个工作日9:30——17: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点击连接可进入《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申报页面;

  2)首次登录必须选择“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开始申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嘉川路245号3号楼3楼(邮编200237)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费立诚、李小丽

  联系电话:64101616 传真:54290007 E-mail:licheng@snpc.org.cn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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